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考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纪律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深入学习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禁毒法》,紧盯重点人群,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治理,坚决打好禁毒和反电诈人民战争,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3、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宣传走深走实,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和宣传引导,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