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邵阳市公安局办理的一批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资金(详见下列清单),上述财产目前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现予公告。
望合法财产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等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及孽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18229594471(朱警官)
联系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一号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5日
暂扣款未处理统计表
序号 |
缴款人 |
金额(元) |
1 |
张俊龙 |
2000 |
2 |
无主 |
4400 |
3 |
姜佳文 |
6400 |
4 |
茹发记 |
165 |
5 |
周伟煊 |
50 |
6 |
庄定辉 |
80 |
7 |
陈龙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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