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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县、市森林公安局领导干部协管,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籍警衔、立功授奖和优抚工作的审核与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
2、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指导、督促、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查处大祥、双清、北塔三区涉林刑事治安案件和部分林业行政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的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
4、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指导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森林防火宣传、值班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本级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剂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35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66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358.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8.66万元。基本支出:29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2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8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万元。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包括森林防火专项支出40万元,非税收入支出执收成本6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1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4 %,邵阳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市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1.61万元,其中:办公用品类4.2万元;电脑等网络设备购置6.05万元;警服购置4万元;森林防火广告宣传6万元;防火通讯信息费1.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共有执法执勤车辆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邵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