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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01/2018-01098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02-27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2-06 有效期: 永久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五)统一领导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市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十九)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二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二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纪委、科信支队、网技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法制支队、督察支队、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反恐支队、警官培训中心)不含刑侦支队、武冈机场分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260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03.4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2603.4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100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03.45万元。基本支出: 8485.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71万元。项目支出: 411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2018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减少198万元,邵阳市公安局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市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市公安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85.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48万元(执法用车置换120万元),服务类采购8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邵阳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0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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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739-532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