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 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 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十)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
(十一)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四)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五) 统一领导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市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七) 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 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十九) 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二十)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二十一)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律监察组、科信支队、网技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法制支队、督察支队、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反恐支队、警官培训中心、刑侦支队、武冈机场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公安局市本级以及各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868.3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556.75万元,增加17.32%,主要是因为警务辅助人员开支增加,信息化建设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2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0.63万元,占97.7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占1.99%其他收入75.39万元,占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90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0.01万元,占59.65%;项目支出11661.98万元,占40.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92.9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953.48万元,增加19.17%,主要是因为辅警支出增加,公安信息化三年大投入项目结算支出较去年增加,省运会安保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3314万元,增加13.15%。增加原因为:辅警支出增加,公安信息化三年大投入项目结算支出较去年增加,省运会安保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万元,占0.25%;公共安全支出26242.71万元,占9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34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612.72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516.16万元,占1.79%;其他支出315.67万元,占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65.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882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2.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列入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物(款)行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列入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列入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的增加,办案经费及辅警专项经费的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治安管理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国内安全保卫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出入境管理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禁毒管理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道路交通管理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居民身份证管理支出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运行及维护开支年末决算时调整了相关科目。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57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拘押人数增加,水电等开支增加。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36万元,支出决算为891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8.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执收成本增加。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安司法矫正支出增加。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执收成本增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2.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大于财政年初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78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伤残抚恤未纳入年初预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其他优抚支出开支未支付到位。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其他优抚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缴纳的工伤保险高于财政年初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缴纳的生育保险高于财政年初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
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6.64万元,支出决算为5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高于财政年初预算数。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及时支付。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5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高于财政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6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07.2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7.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77.49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1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上年相比增加1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领导出国交流学习。(因公出国境开支为实报实销)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预算的2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77.37万元,减少66.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620万元,其中购置费 120 万元,维护费 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4.07 万元,完成预算的89.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85.9万元,增加50.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45万元,占6.4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占2.2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07万元,占96.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3.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9.45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735 个、来宾 4388 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督导检查、兄弟单位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54.0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30.39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3.67 万元,主要是执勤执法车辆的维修、保险和油料开支,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05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0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315.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315.6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84.33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邵阳市公安局认真落实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稳步推进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逐步实现财政科学化、精心化管理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积极稳妥,扩大评价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实施”的原则和建立“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层次评价体系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对象选择上,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项目支出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公高、影响力大特别是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实效
一是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各整体支出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尽量做到科学有效。
二是根据整体支出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三是形成绩效评价分析报告。综合部门自评、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8个项目自评报告附后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从预算配置、预决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7个方面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公开的网址为 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jshsgjf/201909/a611a26047674302a1cb9a09c6e11985.shtml。本单位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申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7.3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471.67 万元,增长 6.85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45 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人数 1125 人,内容为追逃、禁毒、打击电诈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 16.44 万元,用于晋职晋衔及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数 510 人,内容为参加警培中心举办的晋职晋衔培训和公安业务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270.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62.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887.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4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05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0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5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8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邵阳市公安内设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律监察组、科信支队、网技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法制支队、督察支队、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反恐支队、警官培训中心、刑侦支队、武冈机场分局,编制642人,在职人员582名。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3.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5.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6.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11.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12.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15.统一领导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市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16.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17.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18.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19.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20.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2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8901.9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240.01万元,专项支出 11661.98 万元,年末结转与结余1966.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项目建设等。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预算口径保持一致,以保障我局履行各项职能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安稳,打击犯罪的实战工作和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年度整体支出预算1366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7.78万元,项目支出1168万元。2018年度决算2890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0.01万元,项目支出11661.98万元,增加15236.21万元。
(二)基本支出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724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管理的履行和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9807.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432.74万元。
2018年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九条规定范围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邵阳市财政局要求实行“整体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78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9万元。2018年决算数607.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4.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9万元,节约176.4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50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5.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对比2017年增幅21.4%,增加的三公经费主要体现在办案车辆年久报废置换和特种车辆的购置。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8年度我局专项项目8项,总投入专项资金11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公安专线项目资金120万元、监管场所水电费项目资金42万元、协辅警经费保障项目资金736万元、戒毒医疗康复经费项目资金100万元、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资金70万元、四所辅警工资项目资金15万元、收治中心保安工资项目资金15万元、反恐怖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安专线专项经费12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拘押收教场所经费专项经费42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协辅警经费保障专项经费736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戒毒医疗康复经费专项经费10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看守所运行经费专项经费7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四所辅警工资专项经费1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收治中心保安工资专项经费1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反恐怖工作经费专项经费2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公安专线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保证公安专线畅通;保证专网安全、畅通,保证专线及时、安全、有效畅通;以至于无安全责任事故。
2、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按标准,按人数;正常生活,一日三餐;拘押人数,厉行节约。
3、协辅警经费保障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招聘326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
4、戒毒医疗康复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所内戒毒人员,按标准保障;每人不低于基本标准;及医治秩序良好,24小时值班,及时医治;
5、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看守所被看管人,在看管期内,正常看管秩序,正常运行;
6、四所辅警工资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辅警,按比列、按标准配备,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
7、收治中心保安工资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按比例配备,按收治量;24小时值班,收治秩序良好,及时收治;
8、反恐怖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反恐怖建设和反恐怖宣传,提高全民防恐意识;每年6次以上反恐怖宣传、讲座;定期开展反恐工作,每年开展6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每年开展4次以上。
四、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分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产管理落实到位。在执行中按规定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并履行号职责,进一步加强分局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年初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目标:1.把握重点,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大局;2.加大三个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优化三项管理,全力赢取群众满意评价;4.夯实六项基础,全力增强基础水平;5.狠抓六个根本,全力打造素质过硬铁军。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 100 分。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一)效率分析
1、经济分析
①预算配置: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人员编制数642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58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0.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8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9万元。实际支出607.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4.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9万元,控制较好。
②预算执行:2018年度我局年初预算总收入为13665.7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6560.24万元,2018年实际总收入30226.02万元,主要增收情况为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基层派出所建设经费、省厅拨补助经费和市财政追加楼盘管控等经费增加。2018年预总支出为13665.78万元,实际总支出28901.99万元,主要增支因素为民警工资调标及新增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开支、辅警社保缴费资金开支增加、公安业务费等开支增加。
2、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8年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严格执行了国库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3、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8年我局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1.无延误、延迟保证了4条公安专线的开通;推动了邵阳公安网络发展,有效的监督内部及外部安全,专网建设采用绿色无公害,不影响环境,专网建立对以后影响远,2.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行;消除隐患、排除不稳定因素,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得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使得治安秩序良好;让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邵阳;3.招聘184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建设了更加有效率的公安队伍,使得社会治安更加和谐;保障了市区民警工作有序开展,市区办事更加有效率;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以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4.在健康脱毒基础上提高了戒毒人员的戒毒效率;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戒毒人员自愿戒毒,吸毒人员减少;5.看守所的正常运行;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同时被看管人员服从管教,监所秩序井然;6.有效辅助警力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及监所人员服从管教,监所秩序井然;7.收治疗中心的正常运行;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及收治人员及时得到医治,随到随收治;8.加大了反恐宣传和反恐建设力度,提高了全民反恐意识;对比2017年,在服务全市经济环境、全民反恐防恐意识、服务全市环境上明显提高;使得全市社会政治安定,不发生暴恐案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收支预、决算存在差异。
(一)年初收入预算13665.78万元,收入决算 30226.02 万元,差异16560.24万元。其原因:1.2018年民警工资调标及新增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开支;2.办理案件业务成本增加。
(二)年初支出预算13665.78万元,决算28901.99万元,预决算差异15236.21万元。其原因:1.2018年民警工资调标及新增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开支;2.辅警社保缴费资金增加;3.公安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如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织每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