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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邵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十八)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邵阳市公安局设3部1组,16个直属支队、科,1个武警现役编制支队,1个直属警官培训中心,5个派出机构(大祥、双清、北塔分局、驻京维稳科、武冈机场公安分局)。
一、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加挂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邵阳市公安局信息中心牌子)、政治部 、警务保障部、市纪委驻邵阳市公安局纪检组。
二、直属机构包括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邵阳市公安局警卫处)、禁毒支队(邵阳市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刑事侦查支队(邵阳市公安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业队)、巡逻特警城市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邵阳市监所管理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邵阳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邵阳市公安局外事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邵阳市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法制支队与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对外称邵阳市森林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科技与情报信息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信访科。
三、派出机构包括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大祥分局、北塔分局、驻京维稳科、武冈机场公安分局,均为市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本级及各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
2、此次预算范围不包括武警现役编制支队、邵阳市双清分局、大祥分局、北塔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2099.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299.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780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070.27 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人数增加,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2099.85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 20009.7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6.7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59.3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44.02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070.27 万元,主要是在职民警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2099.85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20009.72 万元,占 90.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6.77 万元,占 3.56 %;卫生健康支出 659.34 万元,占 2.98 %;住房保障支出 644.02 万元,占 2.9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583.8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0516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专项业务费 支出 10516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1893.07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94万元,上升 18.39 %,主要是人员增加,水电费及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5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2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 2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 万元,拟召开 10次 会议,人数 250 人,内容为公安业务工作部署会;培训费预算 2 万元,拟开展 8次 培训,人数 200 人,内容为 警务实战、警务技能培训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计划,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217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37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15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97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06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0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3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1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6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2099.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83.85 万元,项目支出 10516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