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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十八)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职责,市公安局设3部1组,17个直属支队、科,1个直属警官培训中心,5个派出机构(大祥、双清、北塔分局、驻京维稳科、武冈机场公安分局)。
内设机构包括1.警令部(加挂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警务信息、犯罪对策研究和文秘档案工作,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相关工作,承办重要文件、会务。
2.政治部: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及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核审批和职称评定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
3.警保部: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和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市局各类公安经费的管理工作。
4.市纪委监委驻邵阳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依法进行公安内部审计。
直属机构包括1.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负责和指导全市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好防范;组织、指挥、监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2.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和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3.治安管理支队:研究、拟定和实施治安管理的对策、规定;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核材料、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组织、指导、协调治安案件的查处、裁决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处理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县(市、区)治安问题的协调和增援;负责处理公交和市区水上有关治安问题。
4.禁毒支队(邵阳市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并参与部分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承担市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刑事侦查支队(邵阳市公安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业队):负责研究全市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协调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收集、指导和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察;指导和管理全市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警犬训练和使用;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6.巡逻特警城市管理支队:承担市区巡逻、防暴、反恐任务;查处妨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公务行为;负责城区110动态处警以及城市出城哨卡工作;指导全市防暴、反恐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8.监所管理支队(邵阳市监所管理中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女子看守所;指导监所配合办案,实施深挖犯罪工作。
9.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邵阳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邵阳市公安局外事办公室):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市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重点人口、监外犯罪、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归口管理全市公安、消防、警卫人员与境外内务、警察部门的交往、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10.警务督察支队(邵阳市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现场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11.法制支队与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开展执法监督(含交办、督办案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承担市局机关单位直接承办案件的有关审批和移送起诉工作。直属分局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管辖市局直属单位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
12.交通警察支队:指导并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13.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对外称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实行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按市编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履行职责。
14.警官培训中心: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培训工作。
15.科技与情报信息支队:研究拟定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建设规划;指导管理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和通信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和安全;负责“大情报”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承担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6.反恐怖工作支队: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对关注群体的机场管控和反恐信息化工作;搜集汇总、分析研判渉恐情报信息;研究拟定全市反恐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恐怖组织和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7.监察留置看护工作支队:执行市监委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的看护、巡控任务。
18.警卫支队: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19.信访科:依法履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办理信访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公安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公安局单位本级、各内设机构以及驻京维稳科和武冈机场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803.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67.95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一是基建、公安消防建设三年大投入减少;二是疫情原因,办案执收成本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61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01.99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8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8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7.89万元,占67.46%;项目支出7,745.15万元,占32.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785.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16.78万元,下降12.68%
主要原因一是基建、公安消防建设三年大投入减少;二是疫情原因,办案执收成本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5.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7.06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一是基建、公安消防建设三年大投入减少;二是疫情原因,办案执收成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6万元,占0.42%;公共安全支出19616.08万元,占8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99万元,占9.14%;卫生健康支出840.1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1054.47万元,占4.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149.8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6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5.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1.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它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1.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5.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核算不一致,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8.82万元,支出决算为78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核算不一致,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年中调入人数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时调整到了相应的支出项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4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核算不一致,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基金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的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9.87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缴费上缴基数核算与财政预算口径不一致,导致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与实际缴纳基数核算不一致,导致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4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6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26万元,完成预算的61.1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5.51%,占9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1万元,完成预算的3.54%,占1.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9.40万元,购置车辆5台,其中执法执勤车辆5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3.2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燃料以及过路费。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省厅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2个、来宾4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省厅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7.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1.27万元,降低15.12%。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减少非必要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97万元,用于召开禁毒工作会议、安保维稳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18.44万元,用于开展警务技能培训、业务培训,人数315人,内容为新警培训伙食补助、授课老师培训费、警务技能培训费以及业务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59.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3.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06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辅警工资”“看守所运行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的服务邵阳的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作用。
组织对邵阳市公安局1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8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21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但仍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预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须在今后加以纠正和改进。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为99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辅警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0万元,执行数为173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公开招聘协辅警431人,2021年年初在岗协辅警431人,配合警力协助工作,充实警力;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的服务邵阳的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辅警工资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加强辅警的日常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财政争取经费;二是加强辅警队伍的管理。
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 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看守所内各项开支,保障各项公安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的服务邵阳的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看守所运行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加强看守所内的日常管理,厉行节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财政争取经费;二是落实管理措施。其余项目绩效自评看相关表格。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邵阳市公安内设3部1组,17个直属支队、科,1个直属警官培训中心,5个派出机构(大祥、双清、北塔分局、驻京维稳科、武冈机场公安分局)编制629人,在职人员592名。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不含大祥、双清、北塔分局。
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三)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指导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组织、指导县(市)公安机关案件的侦查工作。(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邵阳市看守所。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公安宣传和警官培训中心的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十六)组织、指导、监督城区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十七)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十八)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列入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3785.2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040.09万元,专项支出 7745.15 万元,无年末结转与结余。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项目建设等。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预算口径保持一致,以保障我局履行各项职能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安稳,打击犯罪的实战工作和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年度整体支出预算2114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1.86万元,项目支出11528万元。2021年度决算237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0.09万元,项目支出 7745.15万元,增加2673.54万元。
(二)基本支出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604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管理的履行和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1137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67.99万元。
2021年我局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九条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流程,制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邵阳市公安局要求实行“整体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决算数397.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2.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节约252.7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433.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对比2020年减少36.61万元,减幅为8.44%,减少的三公经费主要体现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减少,没有因公出国(境)开支。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1年度我局专项项目12项,总投入专项资金23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公安专线项目资金12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项目资金42万元、协辅警经费保障项目资金1080万元、戒毒医疗康复经费项目资金120万元、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资金70万元、监察委协辅警经费保障项目资金650万元、收治中心保安工资项目资金15万元、反恐怖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0万元、警犬消耗费项目资金5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监管支队保安工资项目资金64万、民警维护执法权威基金项目资金100万元。
2、专项资金组织情况分析。
(1)公安专线专项经费12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保证公安专线畅通;保证专网安全、畅通,保证专线及时、安全、有效畅通;以至于无安全责任事故;
(2)拘押收教场所经费专项经费4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按标准、按人数保障拘押人员一日三餐正常生活;厉行节约;
(3)协辅警经费保障专项经费108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招聘264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
(4)戒毒医疗康复经费专项经费12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所内戒毒人员,按标准保障;每人不低于基本标准;及医治秩序良好,24小时值班,及时医治;
(5)看守所运行经费专项经费7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看守所被看管人,在看管期内,正常看管秩序,正常运行;
(6)监察委协辅警经费保障专项经费65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130名辅警,按比列、按标准配备,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
(7)收治中心保安工资专项经费15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专款专用,用于按比例配备,按收治量;24小时值班,收治秩序良好,及时收治;
(8)反恐怖工作经费专项经费5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反恐怖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反恐怖建设和反恐怖宣传,提高全民防恐意识;每年6次以上反恐怖宣传、讲座;定期开展反恐工作,每年开展6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每年开展4次以上。
(9)警犬消耗费专项经费5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警犬消耗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有力保障市局26条警犬的各项开支,为全市公安侦破大案、命案提供有力支撑。
(10)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打击违法人员,及时遣送非法入境人员,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管理效率。
(11)监管支队保安工资专项经费64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监管支队保安工资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用于监管支队保安人员开支,24小时值班,维持监管场所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12)民警维护执法权威基金专项经费10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民警维护执法权威基金经费项目实施情况。专款专用,为全市5000余名公安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支撑,民警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流、挤占、挪用的情况;(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规定,市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产管理落实到位。在执行中按规定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强市局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评价目的。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和各专项资金支出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2、评价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评价采取“自评检查”的方式进行。
3、评价依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评价内容。预算配置,包括财政供养人口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管理,出省出国(境)经费变动率,公务招待费变动率,公务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商品何服务性支出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完成率等;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完成率、资金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法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绩效管理,包括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情况等;职责履行,重点工作完成率、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履职效益,包括部门整体指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我局建立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权责统一。二是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建立了日常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邵阳市公安局发布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中设定的评分标准,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2021年度邵阳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1年,我局根据年初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目标:一是立足现实形势,坚持主动攻防,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深化应急处突工作体系。二是聚焦群众期盼,突出主责主业,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紧盯扫黑除恶,建立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紧盯民生案件,围绕最怨最恨最急的民生领域案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紧盯新型犯罪,建立完善全警网上作战、合成作战新机制。三是主动融入大局,优化服务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经济安全环境、优化公共安全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四是紧贴实战需求,注重共建共享,深化智慧公安建设。聚焦智慧公安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项目建设、数据整合、深度应用三大基础,全面打造海量数据资源、高度信息共享、智能应用服务、警务运行支撑于一体的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五是瞄定“四个铁一般”,深化能力建设,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以打造过硬的新时代高素质公安队伍为目标,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能力,在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
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效率分析
1. 经济分析
①预算配置: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人员编制数62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59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3.62%。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实际支出397.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2.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控制较好。
②预算执行:2021年度我局年初预算总收入为21149.86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452.13万元,2021年实际总收入22601.99万元,主要增收情况为民警人员经费增加、非税执收成本增加、专项经费、省厅拨补助经费等经费增加。2021年预计总支出为21149.86万元,实际总支出23785.24万元,主要增支因素为民警工资调标、新招录民警人员经费增加、辅警社保缴费增加、公安业务经费、办案执收成本增加等开支增加。
2. 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21年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3. 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21年我局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1.无延误、延迟保证了公安专线的开通,推动了邵阳公安网络发展,有效的监督内部及外部安全,专网建设采用绿色无公害,不影响环境,专网建立对以后影响深远;2.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行,消除隐患、排除不稳定因素,使得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使得治安秩序良好;3.按规定和标准招聘264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建设了更加有效率的公安队伍,使得社会治安更加和谐,保障了市区民警工作有序开展,市区办事更加有效率;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以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4.在健康脱毒基础上提高了戒毒人员的戒毒效率,戒毒人员自愿戒毒,吸毒人员减少;5.看守所的正常运行,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同时被看管人员服从管教,监所秩序井然;6.招聘130名辅警,有效辅助警力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7.收治治疗中心的正常运行,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收治人员及时得到医治,随到随收治;8.加大了反恐宣传和反恐建设力度,提高了全民反恐意识,对比2020年,在服务全市经济环境、全民反恐防恐意识、服务全市环境上明显提高,使得全市社会政治安定,不发生暴恐案事件;9.警犬经费有力保障市局26条警犬的各项开支,为邵阳公安侦破大案、命案提供有力保障;10.民警维护执法权威基金为全市5000余名公安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支撑,民警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11.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具体保障机制,为提升邵阳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提供保障,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12.监管支队保安为监管场所的正常运行提供保证,稳定监管场所的秩序,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收支预、决算存在差异。
(一)年初收入预算21149.86万元,收入决算22601.99万元,差异1452.13万元。其原因:1.2021年民警工资调标及新招录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开支;2.办理案件业务成本增加;3.信息化建设(三年大投入)未纳入年初收入预算;
(二)年初支出预算21149.86万元,决算23785.24万元,预决算差异2635.38万元。其原因:1.2021年民警工资调标及新增民警人员经费增加开支;2.民警职工社保缴费、奖金增加开支;3.办案执收成本增加;4.信息化建设(三年大投入)增加开支;5.警辅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事项充分论证,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织每年预算草案,将预算编制内容明细化,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
2、希望财政部门能考虑到本单位实际预算情况,将信息化建设(三年大投入)、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等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反恐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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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反恐怖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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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反恐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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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万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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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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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 14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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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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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三条、湘办[201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第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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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国际国内反恐怖斗争形势严峻,我省已成为暴恐分子出入国境的通道和潜伏的洼地,我市紧临广西、云南,反恐防恐任务十分艰巨。发动全市各行各业加强反恐防恐意识,构建防恐堤坝,确保我市绝不发生暴恐案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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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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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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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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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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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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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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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措施 |
定期开展反恐工作;每年开展6次以上反恐怖宣传、讲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察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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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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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50万 |
50万 |
50万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50万 |
50万 |
50万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控制预算内,专款专用;每年6次以上反恐怖宣传、讲座;定期开展反恐工作,每年开展6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每年开展4次以上;反恐怖建设,工作需要;反恐怖宣传,使得全民防恐意识大幅提高;反恐怖建设,使技防、物防符合标准。 |
||||||
产出效益 |
对比2020年,在服务全市经济环境、全民反恐防恐意识、服务全市环境上明显提高;使得全市社会政治安定,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并且使得反恐怖主义宣传与反恐工作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万全有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公安专线 |
|||||
项目主要内容 |
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联系、保密措施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科信支队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李智辉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20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120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历年财政预算安排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保障公安工作的有效进行。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保证公安专线畅通;保证专网安全、畅通;保证专线及时、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84万元 |
84万元 |
84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84万元 |
84万元 |
84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控制预算内,专款专用;项目无延误、延迟;保证了公安专线畅通; 保证了专网安全、畅通,保证了专线及时、安全、有效畅通;以至于无安全责任事故。 |
||||||
产出效益 |
推动了邵阳公安网络发展;有效的监督内部及外部安全;专网建设采用绿色无公害,不影响环境;专网建立对以后影响远;同时社会治安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上升2%。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李智辉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监察委协辅警经费保障 |
|||||
项目主要内容 |
监察委协辅警经费保障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巡逻特警支队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雷洪波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6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650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邵阳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2017】93号,邵市办发【2016】13号邵阳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为配合警力协助管理,聘用辅警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按规定、标准招聘辅警,保障市区民警工作有序开展,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650万元 |
650万元 |
650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650万元 |
650万元 |
650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保证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招聘130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 |
||||||
产出效益 |
建设更加有效率的公安队伍,使得社会治安更加和谐;保障了市区民警工作有序开展,市区办事更加有效率;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以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使市区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提高2%,从而建立平安、和谐、安全、文明邵阳。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雷洪波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监管支队保安工资 |
|||||
项目主要内容 |
监管支队保安工资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监管支队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曾昭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 64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市政府常务会议2018年第19次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近年来,我市监管场所关押的人数越来越多,原有的工作人员不能满足管控需要,急需要专项资金来招聘工作人员来维持监管场所秩序,提高管控率。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按标准招聘保安,辅助监管场所民警工作,保障监管场所正常运转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64万 |
64万 |
64万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64万 |
64万 |
64万 |
0 |
|||
产出成果 |
严格控制预算内,专款专用;按比例配备,按收治量;24小时值班,稳定监管场所秩序。 |
||||||
产出效益 |
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稳定监管场所秩序;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曾昭斌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戒毒医疗康复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生理脱毒医疗费用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监管指挥中心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曾昭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120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湘财行【2013】70号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切实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专款专用,用于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戒毒药物供给,保证戒毒人员戒毒效果,维护社会稳定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120万元 |
120万元 |
120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120万元 |
120万元 |
120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所内戒毒人员都享有,按标准保障;每人不低于基本标准,专款专用;及医治秩序良好,24小时值班,及时医治; |
||||||
产出效益 |
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戒毒人员自愿戒毒,吸毒人员减少;综治有效,群众满意。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曾昭斌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警犬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警犬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刑侦支队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康文祥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50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历年财政预算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近年来,我市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愈发严峻,基层警力不足,特殊案件的突发,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急需警犬作为特别力量进入,为案件侦破提供方向,也能在群体性事件中起到震慑作用。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按照警犬驯养办法实施;完成警犬专业人员培训、警犬训练、警犬生活物资保障。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50万 |
50万 |
50万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50万 |
50万 |
50万 |
0 |
|||
产出成果 |
及时、高效的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治安巡逻、安全保卫、社会防控;为反恐防爆、刑事案件侦破、维稳处突提供支持。 |
||||||
产出效益 |
为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处置各类暴恐活动、协助办案部门侦查破案,强化暴恐事件现场处置训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康文祥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拘押收教场所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拘押收教场所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监管指挥中心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曾昭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4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42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 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历年财政预算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保障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有序运行。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专款专用,保障拘押收教场所运行有效。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42万元 |
42万元 |
42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42万元 |
42万元 |
42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按标准,按人数;正常生活,一日三餐;拘押人数,厉行节约。 |
||||||
产出效益 |
消除隐患、排除不稳定因素,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得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使得治安秩序良好;让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邵阳;同时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2%。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曾昭斌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看守所运行经费 |
|||||
项目主要内容 |
看守所运行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监管指挥中心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曾昭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7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70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湘财政法【2017】2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看守所正常工作秩序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专款专用,保障看守所运行正常运转;维护监所秩序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70万元 |
70万元 |
70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70万元 |
70万元 |
70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看守所被看管人,在看管期内,正常看管秩序,正常运行; |
||||||
产出效益 |
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同时被看管人员服从管教,监所秩序井然;综治有效,群众满意。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曾昭斌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
|||||
项目主要内容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人口支队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黄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R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 5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湘公密发(2019)1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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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市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形势愈发复杂,影响到社会治安稳定,急需专项资金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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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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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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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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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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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提高流动人口办证效率,加大非法入境打击力度,及时遣送非法入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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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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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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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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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5万 |
5万 |
5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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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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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万 |
5万 |
5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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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果 |
提高了流动人口管控效率,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减少流动人口领域相关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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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效益 |
提高流动人口管控效率,社会治安稳定,提高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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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黄斌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收治中心保安工资 |
|||||
项目主要内容 |
收治中心保安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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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监管指挥中心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曾昭斌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15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 年1月起至2021年12 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历年财政预算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收治中心秩序稳定,有序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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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按标准招聘保安,辅助收治中心民警工作,保障收治中心正常运转等。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15万元 |
15万元 |
15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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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
|
|||
合 计 |
15万元 |
15万元 |
15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严格控制预算内,专款专用;按比例配备,按收治量;24小时值班,收治秩序良好,及时收治。 |
||||||
产出效益 |
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常的生活秩序得到保障;使社会治安稳定,减少不安定因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人民安居乐业;及收治人员及时得到医治,随到随收治;综治有效,群众满意。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曾昭斌
评价负责人: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基金 |
|||||
项目主要内容 |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基金经费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政治部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谢伟宏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R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 100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十次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愈发严峻,我市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宁付出了大量的辛劳汗水,甚至是鲜血生命,更有甚者,在网上发布不实消息,抹黑公安民警,有效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制度机制,推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基金落地落实,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100万 |
100万 |
100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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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
|
|
|||
合 计 |
100万 |
100万 |
100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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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果 |
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
||||||
产出效益 |
激励广大民警勇于作为、尽职担当,增强严格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提升执法实战能力和执法权威,为邵阳公安民警更好的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法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谢伟宏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26日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协辅警经费保障 |
|||||
项目主要内容 |
市局协辅警经费保障 |
||||||
项目单位 |
邵阳市公安局 |
主管部门 |
政治部 |
||||
单位负责人 |
李长跃 |
项目负责人 |
谢伟宏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10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1080 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实施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邵阳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2017】93号,邵市办发【2016】13号邵阳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为配合警力协助管理,聘用辅警 |
||||||
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邵阳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专款专用,按规定招聘辅警,有效补充警力;提高办事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验收合格。 |
||||||
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无超预算等情况。 |
|||||
财务管理制度 |
邵阳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
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财政 |
|
|
|
|
|||
省级财政 |
|
|
|
|
|||
市级财政 |
1080万元 |
1080万元 |
1080万元 |
0 |
|||
其它 |
|
|
|
|
|||
合 计 |
1080万元 |
1080万元 |
1080万元 |
0 |
|||
产出成果 |
资金严格控制在预算内,专款专用;保证公平、公正按照程序规范招聘;招聘数百名辅警配合警力协助管理;工作扎实努力,按时有效辅助警力工作。 |
||||||
产出效益 |
建设更加有效率的公安队伍,使得社会治安更加和谐;保障了市区民警工作有序开展,市区办事更加有效率;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以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使市区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提高2%,从而建立平安、和谐、安全、文明邵阳。 |
||||||
自评结论 |
有效。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李长跃
项目负责人: 谢伟宏
评价负责人: 汪露言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