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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新宁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4月6日8时许,新宁县公安局接金石镇金园商贸城商铺老板唐先生报警称:其门店的两扇不锈钢朝门被人盗走。接到报警后,新宁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并通过视频侦查,发现一辆嫌疑车辆,并确定其车牌,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邹某。但此时邹某已经外逃。通过多次与邹某家属沟通,做邹某家属的思想工作,成功劝说邹某于4月28日投案自首。邹某投案后,如实交代了盗窃不锈钢朝门犯罪事实。
目前,邹某因涉嫌盗窃被新宁县公安局暂予取保侯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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