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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公安打掉一个帮信“洗钱”犯罪团伙
文件名称: 新宁公安打掉一个帮信“洗钱”犯罪团伙
索引号: 4305000001/2021-03230  
公开目录: 警情快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11-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11-29 有效期: 永久

近日,新宁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省内流窜作案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洗钱”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资金达140余万

2021年10月下旬,新宁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殷某有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对殷某的关系网、资金流进行了深入研判,发现殷某背后存在一个以陈某衡为首的跨区流窜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团伙。无独有偶,新宁县崀山镇、万塘乡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分别发现辖区有8名居民也在为该犯罪团伙进行“洗钱”。

通过办案民警缜密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衡的活动区域。11月8日,办案民警奔赴株洲,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在株洲市某居民区将陈某衡抓获归案。同时,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殷某、江某、陈某、何某、邓某龙、刘某金、戴某文、郑某坤等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严,纷纷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以陈某衡为首的跨区流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成功告破。

2021年7月初,陈某衡通过网络结识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上线”,对方要求其发展“下线”去办理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转账“洗钱”,并许诺给参与人员高额回报。在利益的驱使下,陈某衡于2021年10月下旬流窜至新宁县,并通过他人介绍,结识殷某、江某、陈某等人。在商谈好“洗钱”报酬后,由殷某、江某、陈某组织何某、邓某龙、戴某文、郑某坤、刘某金等人开办银行卡,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洗钱”转账服务,陈某衡从中抽成获利。短短数日,该团伙在新宁县累计“洗钱”资金流水高达140余万元。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衡于2021年8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株洲茶陵警方予以网上追逃,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陈某衡自作聪明地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流窜作案,没想到此次刚刚踏足新宁县便被警方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衡、殷某等七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戴某文、郑某坤等两人因涉嫌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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