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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20-12-25 10:42
  • 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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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邵阳市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4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部认领清单,不回避问题,不隐瞒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学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肖国清为常务副组长(因肖国清同志退休,7月份变更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龙卫平),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三区公安分局、局属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不折不扣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细化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下发《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实行对账销号,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学军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情况,市公安局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8次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三)坚持统筹推进,实现双促进。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从严管党治警、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问题整改,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进展情况

    (一)反馈的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1.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规范意识。二是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立足公安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做到每月有的放矢学习半天。三是严格按照个人自学、专题导学、中心发言、交流讨论、学习小结和学习综述等“六个环节”开展学习,认真落实“七项制度”,杜绝学习形式主义。

    2.党委对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严,干部学习入心入脑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安排学习内容,利用周五组织学习。二是全面督查“周五学习日”制度落实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组织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扶贫故事》等,撰写1篇心得体会。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主题教育读书班中因故请假未参加三次集中研讨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二是针对部分处级干部检视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责令重新自查自纠,上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待加强,市公安系统普遍存在“大机关、小基层”现象,派出所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选派5名优秀民警至三分局担任所队正职,下发《关于加强派出所警力配备的通知》,要求三分局迅速启动干部调整,全面清理机关超编情况,凡超编人员一律下沉派出所工作。截至今年9月,三区分局已全部完成科所队正副职调整和机关超编清理工作,市辖三区派出所警力均达到总警力的50%以上。


    5.扫黑除恶依法打击的精确度和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在侦大要案侦办进度,做到快侦、快捕、快诉,最大限度巩固、提升扫黑除恶成果。二是逐案整改执法办案问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三是切实加强与法、检沟通协调,统一案件出口的规范、标准。四是将中央督导组“回头看”时重新交办的线索作为重点,采取包案机制,逐一办结到位。

    6.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将“不如实受立案”纳入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绩效评估,开展集中整治,2016年以来不如实受立案的问题案件均已整改完毕,依法追究43名责任民警的执法过错。二是对近五年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共追究执法过错民警14人,纪律处分11人,并对大祥区、北塔区、邵阳县3个执法问题突出县市区局分管法制局领导、法制大队长进行约谈。三是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阳光警务投诉平台”,精准答复、有效解决群众对公安执法办案中不作为、慢作为、不规范等投诉。

    7.落实《看守所条例》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十四五”规划项目资金到位,加快建设女子看守所。二是加强看守力量配备,已于今年3月为监管支队增加民警13人。设立女子看守所所长一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3名,现女子看守所2名副所长已配备到位,所长、教导员拟于下一批正科级任职时配备到位。三是严格管理监管民警队伍,全面落实监管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保障。

    (二)反馈问题:政治建设有短板。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制度。对于重大事项,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逐一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组织督察全程跟进,确保落实落地。对未按时按量完成的,由责任局领导向局长说明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党委会、局务会上通报,责任局领导会上做检讨。讨论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民警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基层情况,集思广益。

    9.存在“本位主义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二是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对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的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严肃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对“本位主义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明确措施,立行立改。

    10.党内称呼不规范。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政治建警“1+6”系列规定专题学习,严格执行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

    1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进行再学习,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杜绝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12.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年年提、年年没有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摆上党委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责令说明情况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同一问题连续两年出现的,责任领导在当年民主生活会上书面说明情况,并由主要领导对其提醒谈话,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3.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交警部门:深化驾考改革,自2019年6月1日起,考生持身份证可以直接在驾管窗口办理驾驶人C类全国“一证通考”及“异地分科目考试”相关手续,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考试预约及微信公众号缴纳考试费用。加强考场建设,邵东驾驶人考场已于2019年12月启动在建,邵阳县考场正在筹建中。严格费用管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备案。人口与出入境部门:今年6月10日起,将邵阳市本级户籍迁移业务权限以及《边境通行证》业务下放三分局,开通居民身份证受理“绿色通道,采取就近办理、异地办理、移动支付、增加自助办证设备等措施提升服务便利性。

    14.存在“重大案、轻小案”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将打击侵财犯罪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和“平安一号”专项行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每月督导通报,加大破小案力度。二是提升基层民警破案能力,开展信息侦查专题培训,2019年办班4期,组织360余名一线民警培训,今年又派出6名技侦、图侦民警至各县市区公安局送教。三是不定期组织治安清查,发挥“邵阳快警”“一村一辅警”“宝庆大叔”、内保保安作用,有效压降发案。四是大力宣传防范“盗抢骗”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根据省厅7月20日的通报反映,我市破案率在全省排名第三。

    15.社区民警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县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明确社区民警必须专职承担社区警务工作,该项低于85分的,视为不达标。二是针对巡察组通报双清分局石桥派出所陶家冲社区警务室内务卫生差、社区民警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市公安局高度重视,4月24日对陶家冲社区警务室进行检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三是举一反三,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到位。今后,市公安局将对社区民警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全市通报,并扣除县市区局绩效评估相应分值。

    16.关心群众利益不够

    整改情况: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检查整治”活动,重点对“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不诉”“超时限范围超权限扣押、冻结、查封”等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组织建设新要求不到位。

    17.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专题培训,对填报事项进行详细讲解,逐人验收《报告表》。目前,市局81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均已规范填写到位。

    18.“三超两乱”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市区三分局超配党委委员、副局长的问题,市公安局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拟结合两个序列改革进行内部消化,目前正在进行中。

    19.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顺畅。

    整改情况:自2019年11月以来,市公安局已开展四批干部选拔交流工作,截至今年7月,市公安局机关共交流干部154人。

    20.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不及时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市区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干部选拔任用调整,截至今年7月,共提拔重用股级、正副科级干部286人。

    21.干部教育培训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建龙先后三次组织政治部、警官培训中心开会研究教育培训工作。二是今年为警官培训中心增加1名教官并计划选派1-2名教官到外地参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举办四期晋职晋衔培训班,组织开展警务技能实弹射击大练兵。上半年,市公安局培训总量已完成年度总量的76%,排名全省第一。

    22.机构编制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派出所警力配备的通知》,全面清理三区分局机关超编人员。二是市局党委对监管支队缺人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已补充13人并到岗到位。对军转干部支援监管场所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支援时限超过1年的6名同志均已回原单位上班。

    23.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局党委于3月13日研究决定为机关党委配备一名党务专干,通过内部调剂,已于4月16日到位。

    24.部分局领导未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情况:将党委班子成员参与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各党委班子成员均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5次以上,讲党课1次以上。

    25.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对2个软弱涣散党支部,由机关党委对口联系指导员负责,全程参与整顿工作,督促整改到位;对市公安局机关4名不合格党员,由机关党委对口联系负责,落实谈心谈话、学习教育等帮扶措施。

    26.存在重迎检、轻落实的情况。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党建和创廉工作交叉检查,统一规范“三会一课”等13种会议记录格式,推动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27.支部设置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对机关党支部(总支)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新建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

    28.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不实,有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对2个未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支部进行教育批评。对5个班子成员自我剖析不深刻的支部,责令其支部班子立即整改;每月初定期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明确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各支部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等组织制度,开展32场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29.管理服务不精细。

    整改情况:全面核对清理市公安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员信息,完成274名离退休党员信息采集补录;按照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民警组织关系。对近年来发展的19名党员纪实档案和入党志愿书及所属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整改问题9处。

    (四)反馈问题:作风建设不扎实,履职尽责不到位。

    30.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市局党委高度重视金盾小区遗留问题,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方案。今年3月27日,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学军专题听取小区建设汇报,并对遗留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对雨水和污水管网未分离问题整改到位。投入5万余元,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对24台电梯每15天维保1次,确保正常运行。由业主委员会牵头,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对小区两个院落的亮化工程进行整改,制定新增治安监控方案,落实安防设施。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龙卫平牵头,业主委员会、市公安局后装部参与,对工程资金进行清算。 

    31.领导干部直面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对不在岗、长期请假不上班的民警进行专项清查,对双清分局一名长期旷工民警依法予以辞退。将纪律作风纳入民警绩效考核“一网考”,常抓不懈。今年上半年共发布纪律作风督察通报9期,对违纪人员在“一网考”予以扣分并约谈。对今年1至6月连续三次排名后30%的民警进行核查,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市局党委研究处理。

    32.调查取证不尽职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对近五年来的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紧紧围绕突出执法问题,要求各办案单位摸清底数,认真查摆,拿出具体整治措施,坚决做到一起案一份评析报告、一套解决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党委。对各单位“两个专项整治”进行督察,凡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及责任民警一律严肃追责。

    33.违反办案程序的情形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执法专题培训。二是明确网下法律文书的开具范围、开具流程、使用管理责任,对违反办案程序的法律文书一律不予开具。

    34.涉案财物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统一建立涉案物品保管室,明确专人管理,做到台账清、底数明。对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问题进行督察,印发专门通报,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涉案财物保管室进行验收,对涉案财物超期入库问题定期进行通报。

    35.会议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邵阳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五个下降三分之一”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2019年基数,明确年度会议计划数。局属各部门年内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确需增开会议的,需报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审批。截至7月30日,市公安局仅召开工作部署视频会议7次。 

    36.工作要求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政治建警,全覆盖开展全警政治大轮训,立行立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二是常态化开展政治、业务“双督察”,“点穴式”督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整改情况,严防反弹回潮。

    37.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汇编216项、22本《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绘制相应的《职权运行流程图》,梳理22份313类《岗位职责清单》、22份296项《职权运行清单》、35项《收费清单》,分级分类开展风险排查,逐人逐岗登记,共排查登记416个岗位863人,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38.公车维修管理松弛。

    整改情况:一是对维修频繁的公车进行倒查,对因不良驾驶保养习惯导致车辆故障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合理规范安全用车。二是严格落实完善公车维修制度,明确2000元以上维修必须先询价,待审批后,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三是严格追责措施,对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故障的,驾驶员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并行经济处罚,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予以辞退。四是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保证车况,降低故障率。

    39.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明确所有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按照“先接函、再审批、后接待”的程序执行。三是加强食堂管理,单列市公安局和局属各部门接待开支,严格控制接待成本。

    40.审批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民警、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工作的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备案、事后报告制度,规范登记出国(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41.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单位”创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常态化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三是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和风险岗位,主动出击,严厉查处执法突出问题,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领导一律问责。

    42.局机关纪委没有正常开展工作,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制定下发《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规范“三清单两制度”,承办违法违纪问题处分6案10人,受理党员申诉1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党课教育2次,参加“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活动3次。

    43. 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先后4次专题研究、2次调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创建“廉洁公安”“廉洁所队”活动,推出市局、县市区局、基层所队“三级联创”模式,下发创廉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领导联点制度,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和机关党建考核。二是推行“十个一”活动,市局共参与诺廉示廉1683人、走访民警职工辅家庭1685户、讲授廉政党课23堂、建立廉政档案870份、组织廉情分析会70场次、接受廉政谈话1092人次。三是围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汇编《邵阳市公安局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是深化建警治警教育整顿,举办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重程序、讲规矩、强素质”业务培训班;建立廉洁文化走廊和创廉活动宣传专栏,组织“家庭教育讲座”,持续深化廉洁公安创建。

    4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廉政公安”创建。加强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和结果运用,严把廉政审核关。推行日常管理监督提示单、问题清单、纪检监察建议书“两单一书”。二是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邮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巡察反馈问题集中的部门进驻督查。三是开展“四风”问题、市委“约法三章”、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干部提拔交流专项督查。四是建立健全制约监督责任机制,集中开展有线电视、网络和爱心阅读卡的专项清理,脱贫攻坚“护航行动”专项督查,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问责集体研究制度。

    45.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观看《警钟》《利剑高悬》《初心迷失》《铁纪强警》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公安局长会上通报2019年全市公安民警职工违纪违法十大典型案例,要求全体民警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对照检查。汇总整理14篇警示案例编制成册,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广大民警。

    46.项目建设批少建多,严重超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严格实行第三方咨询服务。二是市局已就该问题专题向市政府汇报,并申请对市公安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进行资金核算。

    三、继续深化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继续牢固树立“党管一切”原则,落实“两个维护”,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继续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全体民警、辅警以及职工的思想自觉。

    (二)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继续严肃规定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和政治建警引领各项工作开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民意指向,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持续纠正“四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相关具体规定,不断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对照问题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今后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9-5163018;电子邮箱hnsysgaj@163.com。



                                                  

                                                   中共邵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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