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夜间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夜间行驶,最危险的莫过于对向来车长时间使用远光灯,晃得对向行驶驾驶员和行人眼睁不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围绕“摒弃行车陋习,正确使用远光灯”,强化宣传教育、违法整治、车辆检测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每年通过交通频道、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性,重点讲解“正面回车”“后面跟车”长时间开启远光灯实际危害,让群众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督促驾驶员养成文明行车、正确使用远光灯的良好驾驶习惯。
二是强化违法行为整治。现场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难度大、操作性不强,在非现场抓拍设备尚未投入今天,为严厉打击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会定期组织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城区红绿灯路口安排专人值守,利用传统相机拍照取证方法,开展路检路查,同时在酒醉驾夜查时,同步开展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查处,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139起。
三是强化车辆检测监管。机动车检测中心作为车辆安全性能检测重要环节,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年度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时,要求全市46家机动车监测站严格把关,对违法安装灯光、改装灯光的,一律移交辖区大队依法做出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后,重新进行机动车安全检验,同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非法改装维修企业门店做出处罚,切实做到从源头杜绝远光灯的非法改装。据统计,截至4月底,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非法改装违法行为639起,交通运输部门处罚非法改装维修门店67家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3日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智勇 157739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