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邵阳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问题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投诉举报范围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检查的;
2.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身份的;
3.行政检查人员存在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4.存在酒后检查、推诿拖延、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殴打检查对象,威胁、恐吓举报投诉人等不文明行为的;
5.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
6.行政检查人员入企检查未通过扫描“湖南营商码”或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邵阳市公安局
投诉举报电话:0739-8932169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1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进行投诉举报。
三、其他要求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人应当对投诉举报的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否则将不予受理。
3.投诉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否则处理意见无法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的责任,由投诉举报人承担。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邵阳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