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分为七个类别:
(一)公安要闻;
(二)警情快讯;
(三)通知通告
(四)基层动态
(五)政策法规级规范性文件解读;
(六)警务公开;
(七)警民互动;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oyang.gov.cn/)和本局门户网站(http://gaj.shaoyang.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政务微信(微信公众号:邵阳公安)、政务微博(新浪微博:邵阳公安)、抖音(抖音短视频:邵阳公安)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真以及书面申请等方式获得信息,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邵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邵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出申请。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业务服务,咨询电话:5324240。
(二)申请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处理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邮箱)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邵阳市公安局警令部
办公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1号
联系电话:0739-5324240,0739-8932070(传真)
电子邮箱:hnsysga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 3:00-6:00(夏)
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五、监督方式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739-5324240,传真号码:0739-8932070,通信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龙山路1号邵阳市公安局,邮政编码:422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主办单位:邵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739-5324240